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立案调查部门移交审理的案件材料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材料齐全,内容完整,装订整齐,页码连续;

证据目录格式规范,证据说明清晰,证据材料与违法事实内容一致;

证据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制件应与原件一致。

立案调查部门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程序的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