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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监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监管数据应通过监管工作网或金融专网进行传输。因客观条件限制需要通过物理介质、互联网或其它网络传输的,应经归口管理部门评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