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年) 第二章 机构设立 第七节 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年) 第七节 第二章 机构设立 第七节 投资设立、入股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六十四条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申请投资设立、入股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六十五条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申请投资设立、入股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银保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保监会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六十六条 申请投资设立、入股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人应当向银保监会提交下列对外投资申请资料(一式两份): 第六十七条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者战略投资者投资设立、入股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关于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或者战略投资者投资设立、入股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