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年) 第一百零三条

第一百零三条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申请关闭支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的董事会或者有权部门已决议通过关闭支行;

具有有效的资产处置、债务清偿、人员安置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