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9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拟设中外合资银行的股东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外,外方股东应当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为商业银行;

资本充足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机构以及银保监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