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2020年) 二、 预防重点领域金融违法犯罪 (十四)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2020年) (十四) 二、 预防重点领域金融违法犯罪 (十四) 严防洗钱和恐怖融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行为监测制度,完善相关风险管理体系,识别和评估从业人员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测,将从业人员行为监测纳入反洗钱监测系统。强化高风险领域管控措施,防范从业人员利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从事或协助不法分子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 (十三)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