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一、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一、 一、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经营服务水平 (一) 本通知所称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通过设立自营网络平台,或委托保险中介机构在其自营网络平台,公开宣传和销售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订立保险合同并提供保险服务… 符合本通知有关条件的保险公司,可在全国范围内不设分支机构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不满足相关条件的,不得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 (二) 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运营能力和服务能力,选择符合互联网渠道特征的人身保险产品上线销售,强化销售过程管理,健全风险… 保险公司应借助科技手段优化产品供给、改进保险服务,提高经营效率,推广具有风险保障或长期储蓄功能的人身保险产品。 (三) 保险公司(不包括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