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5.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四) 5.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具备高效、稳定的业务系统。能够支持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专属管理,具有与业务需求相适应的并发处理能力,以及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手段和管理体系。 保险公司应具有满足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开展所需要的财务系统,对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实行独立核算。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