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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2021年) (十二)

(十二) 改革产品监管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机构监管职能,完善产品精算制度。建设产品智能审核系统和登记管理机构,发挥第三方机构服务监管作用,提升信息化水平和监管质效。强化属地监管优势,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防止“伪创新”“乱创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