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21年) 四、

四、 保险公司应当科学合理确定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价格。产品定价所使用的各项精算假设应当以经验数据为基础,不得随意约定或与经营实际出现较大偏差。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不同风险因素确定差异化的产品费率,并严格按照审批或者备案的产品费率销售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应当每半年在公司官网披露一次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整体综合赔付率指标。其中,上半年赔付率指标应当不晚于每年7月底前披露;年度赔付率指标应当不晚于次年2月底前披露。综合赔付率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赔付率=(再保后赔款支出+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再保后已赚保费

其中,未决赔款准备金包含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