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2022年) 四、
四、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规性专项现场检查
各银保监局应按照银保监会2022年现场检查计划及有关部署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规性专项现场检查,严肃查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规参与置换隐性债务、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买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治金融租赁公司以融物为名违规开展业务,防止租赁业务异化为“类信贷”工具。
各银保监局应按照银保监会2022年现场检查计划及有关部署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规性专项现场检查,严肃查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规参与置换隐性债务、虚构租赁物、租赁物低值高买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治金融租赁公司以融物为名违规开展业务,防止租赁业务异化为“类信贷”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