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2020年) 三、 加强监督管理,整顿行业秩序 (十八)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2020年) (十八) 三、 加强监督管理,整顿行业秩序 (十八) 开展现场检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现场检查,采取进入小额贷款公司的办公场所或者营业场所进行检查,询问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人员,查阅、复制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复制业务系统有关数据资料等措施,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状况,查清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 目录 (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