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负责人管理的通知(2021年) 一、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以下分支机构负责人管理的通知(2021年) 一、 一、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以外的其他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支公司、营业部经理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5年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一) 从事保险工作8年以上; (二) 从事法律、会计或者审计工作8年以上; (三) 在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或者国家机关担任管理职务8年以上; (四) 取得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或者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资格; (五) 拟在艰苦边远地区、西部地区任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