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年) 3. 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信用增级方式。 八、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年) 八、 3. 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信用增级方式。 八、 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应当在信托合同中明确约定权责义务,禁止将资金信托作为通道。资金信托应当由受托人自主管理,并承担产品设计、项目筛选、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实施及后续管理等主动管理责任。信托公司管理资金信托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应遵守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将主动管理责任让渡给投资顾问等第三方机构,不得为保险资金提供通道服务。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