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四、 参与证券出借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五)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五) 四、 参与证券出借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五) 参与债券出借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当具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且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与证券出借业务的,不受前款第(四)(五)项的限制。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