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事项的通知(2020年) 三、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事项的通知(2020年) 三、 三、 下列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 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适用特殊政策设立的分支机构,原则上仅可以在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同一银保监局或银保监分局辖内变更营业场所; (二) 小微支行、社区支行应立足小微市场和社区,原则上不跨区域变更营业场所,该区域指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所设的区以及县(市)范围; (三) 政策性银行分行原则上不跨所在地市变更营业场所,政策性银行支行原则上不跨区域变更营业场所,该区域指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所设的区以及县(市)范围; (四) 农村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得突破注册地辖区变更营业场所,其中,乡镇(街道)地区分支机构可以在乡…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