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9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农民作为发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本地有固定住所且居住满3年)在农村资金互助社所在乡(镇)或行政村内;

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