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9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村镇银行主发起人(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作为主发起人除外)除应符合第十三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

监管评级良好;

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可行有效的商业模式;

具备对外投资实力和持续补充资本能力;

具有合格人才储备;

具有充分的并表管理能力及信息科技建设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