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9年) 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二条 募集次级定期债务、发行二级资本债券、混合资本债、金融债及须经监管机构许可的其他债务、资本补充工具,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贷款风险分类结果真实准确;

拨备覆盖率达标,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