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 3. 中国银保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九)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 (九) 3. 中国银保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九) 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下称登记机构)以及中国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场所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债转股投资计划份额,并按规定办理持有人份额变更登记。转让后,持有债转股投资计划份额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在债转股投资计划份额转让前,对受让人的合格投资者身份和债转股投资计划的投资者人数进行合规性审查。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