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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机构的指导意见(2018年) 十三、

十三、 过渡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履行主体管理责任,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制定和落实有关整改方案。银保监会相关机构监管部门应当做好统筹指导,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联动。法人监管机构在法人监管框架内承担异地非持牌机构的主体监管责任。所在地监管机构应当按照“守土有责”原则,承担辖内异地非持牌机构的属地监管责任。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发至银保监分局与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