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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

发布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银保监局: 为优化信托公司跨区域经营模式,促进信托行业改革转型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现就规范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通知所称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是指信托公司在住所所在地以外设置的部门。 二、 信托公司异地部门包括业务、营销等部门。 三、 信托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中长期发展规划、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等,原则上可在全国6个城市设置异地部门。同一城市所设异地部门在同一地址集中办公,数量不超过5… 四、 信托公司异地部门不对外挂牌。信托公司应在官方网站公开异地部门名称、地址等信息。 五、 属地银保监局应指导辖内信托公司全面梳理报送异地部门情况。异地部门设置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有关信托公司应于3个月内报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式与风险防范措施,经属地… 六、 属地银保监局应切实承担监管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持续提升信托公司异地部门监管质效。 (一) 压实信托公司主体责任。督导信托公司有序合规设置异地部门,持续加强异地员工管理,优化完善异地项目尽职调查机制,严格规范异地推介行为,定期开展异地经营风险评估,稳妥… (二) 强化信托公司异地部门设置监管。结合属地监管实际,建立完善“清单式”监管机制,持续监测信托公司异地部门设置情况。综合考虑展业管理水平、风险态势和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 加强信托公司异地经营行为监测。利用科技赋能,创新监管模式,丰富监管手段,及时发现信托公司异地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增强风险防控主动性与前瞻性。畅通监管沟通渠道,加强… (四) 推动落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优化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定期与不定期通报信托公司异地经营与风险状况。针对信托公司异地重大… 七、 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所在地银保监局积极协助属地银保监局开展监管工作,配合了解信托公司在辖内所设异地部门情况,及时沟通违规推介行为、经营风险苗头、舆情等信息,必要时提… 八、 信托公司不得在住所所在地以外设立异地管理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