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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2019年) 2.

2. 公司治理。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股东违规质押本公司股权或设立信托;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履职有效性不足,监事会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关键岗位长期空缺、兼任不相容职务;薪酬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力;关联方识别不到位,违规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