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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2022年)

发布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银保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 一、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商业银行应当在统筹经营管理规划基础上,稳妥推进数字化转型,立足自身定位精准研发互联网贷款产品,增加和完善产品供给,提高贷款响应率,优化贷款流程… 二、 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商业银行应当提高互联网贷款风险管控能力,独立有效开展身份验证、授信审批和合同签订,严格履行贷款调查、风险评估、授信管理、贷款资金监测等主体… 三、 强化信息数据管理。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执行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完整准确获取身份验证、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所… 四、 加强贷款资金管理。贷款资金发放、本息回收代扣、止付等关键环节由银行自主决策,指令由银行发起。采用自主支付的,资金应直接发放至借款人银行账户;采用受托支付的,商业… 五、 规范合作业务管理。商业银行应当规范与第三方机构互联网贷款合作业务,对共同出资、信息科技合作等业务分类别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各方权责,不得在贷款出资协议中掺杂混合其… 六、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商业银行应当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嵌入到业务全流程,向借款人如实充分披露贷款主体、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等信息,严禁强制捆绑销售、不当催收、… 七、 外国银行分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参照执行《办法》《互联网贷款通知》和本通知要求,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存量业务过渡期至2023年6月30日。过渡期内,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新增业务应当符合《办法》《互联网贷款通知》和本通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