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2022年) 二、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2022年) 二、 二、 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 (一) 保险机构应当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好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主动加强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管理。 (二) 保险机构开展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稳健审慎、独立运作,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保险机构关联方不得干预、操纵资金运… (三) 保险机构应当在公司章程和制度中明确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在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管理中的职责分工,确保权责清晰、职能明确、监督有效。 (四) 保险机构应当按规定加强关联方的识别和管理,建立并及时更新关联方信息档案。同时应当建立关联方信息核验制度,借助公开渠道查询、书面问询、大数据识别等方式方法,及时核… (五) 保险机构应当加强对交易对手、受托人、中介服务机构等资金运用业务合作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合作机构管理制度,明确合作机构准入及退出标准,对合作机构实施名单制管理,明确… (六) 保险机构应当加强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决策审批流程、授权机制及回避机制,不得存在倒签、漏签、授权不符、未遵守回避原则等行为。 (七) 保险机构应当按照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及时、逐笔在公司网站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发布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不得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不得公开披露、无需披露、免于披露或豁免披露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信息,保险机构应当至少于信息披露规定期限前5个工作日,向银保监会书面说明情况。 (八) 保险机构开展资金运用业务,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