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使用《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

发布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规范重大疾病保险业务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工作,夯实重大疾病保险定价基础,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将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

一、 重大疾病定义

二、 适用范围

1. 2007年8月1日之前在中国银保监会进行备案或审批的人身保险产品,承保病种至少包含2007版定义中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和脑中风后遗症。 2. 2007年8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在中国银保监会进行备案或审批的产品,承保病种至少包含2007版定义中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 3.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中国银保监会进行备案或审批的产品,承保病种至少包含2020版定义中的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 4.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广东银保监局或深圳银保监局进行备案或审批的粤港澳大湾区专属产品,承保病种至少包含2020版定义中的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 满足以上第1个或第2个条件的产品以下简称2007版定义重疾险,满足以上第3个条件的产品以下简称2020版定义重疾险,满足以上第4个条件的产品以下简称2020版定…

三、 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

(一) 重大疾病发生率评估下限的确定 1. 保险公司评估法定责任准备金时使用的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不得低于2020版重疾表的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ix)。 2. 保险公司评估法定责任准备金时使用的因患重大疾病死亡占全部死亡的比率,应按照审慎性原则合理确定。其中,对于同时包含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和死亡保险责任的人身保… 3. 保险公司在评估法定责任准备金时,应根据包含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的人身保险产品所属类别和承保病种的不同情形,按照以下规则确定重大疾病发生率评估下限: (1) 2007版定义重疾险 ① 如承保病种不少于2007版定义的全部25种疾病,保险公司应以“25病种(2007版定义)经验发生率表CI2(2020)”作为重大疾病发生率评估下限,因患重大疾病… ② 如承保病种少于2007版定义的全部25种疾病,且在65周岁以上的承保病种包括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和严重帕金森病,保险公司在评估法定责任准备金时,对于65周岁及以下年… ③ 除以上两款规定的情形外,保险公司应以“6病种(2007版定义)经验发生率表CI1(2020)”作为重大疾病发生率评估下限,因患重大疾病死亡占全部死亡的比例使用“… (2) 2020版定义重疾险和2020版定义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 ① 如承保病种不少于2020版定义的全部28种疾病,保险公司应以“28重度疾病病种(2020版定义)经验发生率表CI4(2020)”作为重大疾病发生率评估下限,因患… ② 如承保病种少于2020版定义的全部28种疾病,且在65周岁以上的承保病种包括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和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保险公司在评估法定责任准备金时,对于65周岁及… ③ 除以上两款规定的情形外,保险公司应以“6重度疾病病种(2020版定义)经验发生率表CI3(2020)”作为重大疾病发生率评估下限,因患重大疾病死亡占全部死亡的比… (3) 2020版定义恶性肿瘤(重度)险 ① 保险公司应以“恶性肿瘤——重度(2020版定义)经验发生率表CI7(2020)”作为恶性肿瘤(重度)发生率评估下限。 ② 因患恶性肿瘤——重度死亡占全部死亡的比例,使用“因重大疾病死亡比例三表K3(2020)”。 (二) 重大疾病发生率评估基础的确定 1. 基于病种范围的调整。保险公司在评估法定责任准备金时,应根据产品实际承保病种的数量,在评估下限的基础上,参考公司经验分析结果或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行业经验分析结果… 2. 基于病种定义的调整。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有关定义发生变化,保险公司应根据调整后的定义与原有定义的差异,按照审慎性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合… 3. 保险公司按照重大疾病发生率评估基础计提的法定责任准备金,不得低于按照评估下限计算得到的法定责任准备金。 (三) 重大疾病发生率表的动态修订

四、 产品定价

五、 其他事项

中国银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