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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

发布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开发银行,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保…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二) 基本原则

二、 发挥各类机构优势,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

(三) 发挥好国家开发银行作用 (四) 支持商业银行提供专业化、多元化金融服务 (五) 引导保险机构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资金和保障支持 (六) 支持非银机构依法合规参与

三、 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和服务

(七) 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 (八) 稳妥做好对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 (九) 探索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特点的担保方式 (十) 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

四、 建立完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内部机制

(十一) 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 优化金融服务组织架构 (十三)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五、 坚持支持与规范并重,坚守风险底线

(十四) 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配套措施尽快落地 (十五) 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督管理 (十六) 做好融资主体准入管理 (十七) 把控好项目风险 (十八) 加强项目后续跟踪管理

六、 加强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监管引领

(十九) 拓宽资金来源 (二十) 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监管统计 (二十一) 加强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