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银保监会、交通运输部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年) (十三)

(十三) 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项目建设审核,严禁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严禁通过金融机构违规融资或变相举债,切实落实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