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四、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四、 四、 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确保持有足够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资产,其投资组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 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持有不低于该产品资产净值5%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二) 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持有不低于该产品资产净值10%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三) 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债券买入返售、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以及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四) 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20%,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除外。 非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款第(二)(四)项比例限制的,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非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款第(三)项比例限制的,商业银行、理…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