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三、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 三、 三、 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相关金融工具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 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的除… (二) 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所有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A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该产… (三) 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30%,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除外;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 (四) 全部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同业存单和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10%。 (五) 商业银行、理财公司现金管理类产品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本机构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告知托管机构,并作为… 非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款各项比例限制的,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银保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