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 三、 深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创新 (五)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 (五) 三、 深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创新 (五) 优化商品和货权融资业务。支持银行机构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普通电子仓单融资。有条件的银行机构可使用具有较强价值保障、较好流通性和变现能力的大宗商品作为押品开展动产融资,探索开展浮动担保、最高额担保、未来货权担保等多种形式的动产融资业务。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