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2006年) 2.

2. 加强公共场所和社区宣传教育。大中城市、县(市)的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要设立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的户外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地铁城铁车站、港口码头、出入境口岸及公共交通工具,要放置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宣传材料。宾馆饭店应做好相应的艾滋病防范和宣传工作。招待所和旅店登记服务台,要备有供顾客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材料。影剧院、青少年宫、文化馆等文化、科普场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节目开始前播放艾滋病防治科普宣传片或公益广告,并结合日常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