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国质量奖分为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评选周期为2年。中国质量奖名额每届不超过10个组织和个人,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名额每届不超过90个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