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评审与表彰 第二十九条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评审与表彰 第二十九条 监督分委员会应当对中国质量奖的受理、评审进行监督,并向评选表彰委员会报告监督情况。发现有关单位和个人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建议有权机关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