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章 异议处理 第四十条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十条 第五章 异议处理 第四十条 质检总局应当将异议处理结果告知异议方,并通报相关申报材料接收单位。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