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2013年) 1.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2013年) 1. 1. 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一)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