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2007年) 第十四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2007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协助实施限制证券买卖的机构未按要求及时、有效地执行限制措施,依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