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2010年)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2010年) 第四十六条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11月25日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证监会令第13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五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