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0号(2014年) 一、

一、 对于《决定》中取消的“证券公司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自《决定》公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再受理当事人提起的有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