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 6.

6.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重视农村老龄问题和农民的养老问题;解决好老少边穷地区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保障高龄老人、残疾老人、老年妇女、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把老龄工作的重心放在社区、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