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2017年) 五、

五、 督导与评估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本防治规划的督导与评估框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在2020年末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工作。各地要定期对本防治规划的实施进展和主要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并将结果报国家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