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9年)(2010年) (五)
(五) 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透明度
2009年,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的宪法原则,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有关程序公开的规定,积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拓宽司法公开的渠道。在审判工作全过程落实公开审判,强化和规范对当事人依法告知的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在知识产权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各个环节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充分发挥“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和地方法院网公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平台作用,完善文书上网的管理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加大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的公开力度,截至2009年底,已经有34263份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通过“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公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代表和境内外媒体参加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进一步体现了知识产权审判的开放与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