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9年)(2010年) (三)
(三) 依法履行对知识产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和支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的职能
人民法院切实发挥行政审判对知识产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职能,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知识产权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秩序,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2009年全国地方法院共新收和审结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072 件和1971件,分别比上年增长92.92%和90.99%。其中,新收专利案件688 件,比上年上升19.03%;商标案件 1376件,同比上升184.3%;著作权案件 4 件,同比下降 42.86%;其他案件4件。最高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行政案件54件和56件(含旧存)。
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主要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的授权确权类行政案件。2009年,这类行政案件的增幅创历史新高,办案压力明显增大。据统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审结一审专利行政案件626件和594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0.38%和34.69%;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审结专利行政二审案件361件和337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1.42%和17.0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审结一审商标行政案件1346件和1222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09.42%和333.3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审结商标行政二审案件465件和416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44.73%和19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