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2006年) 第五部分

第五部分 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行动

水域生态环境是水生生物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水生生物及水域生态环境共同构成了水生生态系统。针对目前水生生物生存空间被大量挤占,水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水域生态荒漠化趋势日益明显等问题,为有效保护和修复水域生态,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本行动。

本行动通过采取水域污染与生态灾害防治、工程建设资源与生态补偿、水域生态修复和发展生态养殖等措施,强化水域生态保护管理,逐步减少人类活动和自然生态灾害对水域生态造成的破坏和损失。同时,积极采取各种生物、工程和技术措施,对已遭到破坏的水域生态进行修复和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