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的意见(2017年) (二十六)

(二十六) 深化开放合作

深化与发改、国土、环保、住建、水利、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之间合作与交流,建立长期性、机制性的生态文明建设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全行业、跨部门的互动合作和信息共享,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生态气象交流合作格局。积极借鉴和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和先进经验,加强重点领域和行业对外合作。引导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参与国家气候标志等品牌合作,促进技术及产品走出去,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