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的意见(2017年) 一、

一、 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对气象保障服务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从“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四个方面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具体部署,是气象部门新时代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的行动指南。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相关部署对气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当前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还存在着法规标准建设滞后、业务支撑和服务能力不足、观测网络不完善、科技含量不高、组织和运行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要求不相适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要求气象部门在发展理念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主动将气象工作融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找准定位、抓住机遇、提升能力,积极服务于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在能力提升上,着重强化针对自然生态安全、人居环境治理、绿色产业发展的气象实时监测、动态评估、风险预警、科学修复和依法履职能力提升;在工作目标上,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阶段性战略安排中有关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形成适应服务需求的法规标准、业务和科技支撑能力,提供能有效满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质生态产品需要的气象服务供给,构建分工协作、上下协同、左右联动的业务组织体系;在工作重点上,着重加强气象综合观测、监测、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支撑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助力绿色发展,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绿色城镇化发展,创新为农气象服务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强化环境气象业务,保障突出环境问题治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在保障措施上,强化组织领导、资金投入、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改革开放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