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的意见(2017年) (十)
(十) 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气象服务保障
加强海洋环境监测预警气象服务。研究建立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气象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气象风险状况评估,为海洋空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海洋空间生态环境保护、海洋开发利用活动提供气候趋势预测和辅助指标。
开展近海生态系统气象监测评估。开展红树林、近海污染、赤潮、海冰、入海口三角洲变化等气象监测与评估。推进海岛生态保护修复、敏感脆弱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生态修复气象保障服务。
加强海洋资源利用气象保障服务。提高面向渔场、养殖场、海洋旅游等特定海域、特定产业的气象条件监测预报能力,推进海洋风能、太阳能资源模拟评估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开展近海风能资源精细化评估和海上风电开发台风风险评估,服务“蓝色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