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的意见(2017年) (八)

(八) 开展绿色城镇化建设气象保障服务

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气象保障服务。面向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国家需求,开展低碳城(镇)试点、低碳社区试点的气候资源高效利用、生态安全气候区划。进一步提升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完善全国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监测业务。着力开展复杂地形、低风速区、低辐照区的风能、太阳能资源精细化评估,加强面向电网调度和大型发电企业的集中式风能太阳能资源数值预报和发电功率预测及运行保障气象服务。

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气象保障服务体系。围绕宜居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等,建立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气候效应评估系统,开展新城区扩建气候变化和灾害风险评估、城市绿化生态布局气候效应评估,积极应对城市热岛效应和城市内涝,开展通风廊道建设、城市热岛治理、洪涝排水设计等城市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探索城市气候规划研究和编制,修订和完善城市防洪治涝标准,保障海绵城市和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为控制城市规模、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宜居城市设计提供决策依据。

实施城市化地区气象灾害防治试点工程。在东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个优先开发区域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等18个重点区域以及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的城市化地区,开展城市化地区内涝、高温、干旱等气象灾害防治试点,加强灾害监测预警评估业务。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体系,为优化城市建设标准、沿海城市和重点工程设施防护标准、提升应对强台风、应对城市内涝等灾害的能力、完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标准提供支撑,加强对城市生命线系统与交通运输及海岸重要设施安全的气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