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的决定(2009年) 二、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气象行政处罚办法》的决定(2009年) 二、 二、 第十一条第二项修改为:“对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其管辖的其他海域单独或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组织、个人合作从事气象活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该违法行为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管辖。”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