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十六章 无人驾驶气球 第四百二十八条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1999年) 第四百二十八条 第十六章 无人驾驶气球 第四百二十八条 重型无人驾驶气球在气压高度18000米或其以下运行 时,施放气球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监测气球的航径,并按照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要求通报气球运行的情况及位置。 第四百二十七条 目录 第四百二十九条